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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名
點名規則:
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 Blog 寫下自己的答案,
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,仍然組成 20 個問題。

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,
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。


- - - - - 開始 - - - - -
【問卷來自:頗會搞笑的張寶寶】



01. 你認為分手後的男女朋友還能做普通朋友嗎?
A: 看情形吧


02. 最近最鬱悶的事?
A: 報告趕不出來


03. 最近最想做的事?
A: 把書看完



04. 最近最快樂的事情是什麼?
A: 找機會尖叫


05. 被點名感覺怎樣?
A: 又來了~我已經欠人太多回應點名了= =


06. 最喜歡什麼樣的異性
A:說不出來


07. 說出點你名的人的 3 個優點。
A: 頗會搞笑~人好好~為了存錢還去吃M~


08. 你最愛的那首歌的名字。
A:In My Bed


09. 愛人和被人愛,哪一種更幸福?
A:看人吧


10. 你覺得點你名的人是怎樣的一個人?
A:人很好又超會搞笑~網誌也能這麼有笑點



11. 如果可以選擇回到過去最想改變的事情?
A: 拼指考


12. 愛情、親情和友情你最重視哪個?
A: 友情


13. 忘記一個人需要用多久的時間?
A: 看對象是誰


14.最近欣賞的人是誰?
A: 沒有


15.等待 會有結果嗎?
A:沒說出來~誰知道啊


16. 如果已經分手很久,對方過一陣子說要復合,會答應嗎?
A: 先看是甚麼情況下分手吧


17. 最想對你最重要的人做什麼?
A: 盡到應盡的職責


18. 說出平常你日常生活最享受的三樣事?
A: 發呆 大笑 睡覺



19. 蠟筆小新最性感的地方在他的眉毛 瑪莉連夢露而是那嘴角旁的痣!! 說出你最性感的地方吧!!
A: 不曾有過


20. 你最喜歡妳男/女朋友的哪一點?
A:此題與我無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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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nce25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